委托开展服务消费宣传推广活动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 福州市中山路**幢*层 | *,***,***.**元 | **.** |
采购包*(委托开展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委托开展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项目 | 委托开展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项目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 |
| 采购人代表: | 郭弈辰 |
| 评审专家: | 陈剑侠、郁华、吴丽锋、董心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元) ****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 ,***~****元部份收费费率标准*.*%;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委托开展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项目:*.****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经评审,福建省华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号华雄大厦*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李杰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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