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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79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岳霖臻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五里河斜路5号(5-2栋)

中标(成交)金额:2,434,000(元)

评审总得分:8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其他要求 (1)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以供供应商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2)退费方式:与实际天数不符的差额部分由供应商于当月办理退费手续。 (3)因学校需要在餐厅举行的除正常供餐外的加餐及学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因节假日、周日等时间段,教学时间有调整,食堂要随学校工作节奏安排工作时间,以满足教学需要。 (4)供应商提供的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供应商负责人,供应商要及时作出整改。 (5)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校外供餐企业配送食品的接收和查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索取并留存供餐企业加盖公章的配送清单(出货单)。 2)检查核对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工作证件;检查盛装餐食(食品)的容器是否有封装标识,明确标注供餐企业信息、保存条件、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 3)检查配送车辆是否为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是否采取食品保温措施;检查配送车辆货箱的卫生状况和消毒记录。 4)检查配送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餐食温度不低于60度、配送时间是否符合要求;配送食品是否与食谱一致。 5)填写配送食品交接单,做好收餐查验记录。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食品运输 (1)供餐单位应配置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并保证从出餐到学生入口在2小时内完成。 (2)冷藏食品及半成品运输车辆应配备制冷装置,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8℃以下。 (3)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保证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在60℃以上。 (4)配送车辆和食品直接接触容器及包装物品应提前内外消毒并保持洁净。 (5)供餐单位配送食品时,生熟食品、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或分隔放置,严禁将食品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送。 (6)供餐单位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私自打开车厢门及食品包装。 (7)食品送达学校后,经学校负责餐饮工作的管理人员感官检验合格后,做好送餐交接记录。 2.配送餐饮须经学校质检员验收合格。对不合格的餐饮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餐单位承担。 3.供餐单位需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服务需根据学校单位具体就餐人员的多少,足额配备送餐人员,所涉及人员(包括驾驶员、搬运工和送餐人员等)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各学校单位。 4.配送车辆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供餐单位配送餐需使用保温容器,保温容器需密封,如学校发现有启封现象,有权要求供餐单位重新配餐,以保证食品安全。并且保温容器需具保温功能,以保证食品的口感及温度。 6.供餐单位应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相应分餐人员现场打餐、分餐,按采购人要求将餐食送达到采购人指定的用餐场所。打餐、分餐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7.服务期内供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防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金广军、李晓晨、韩园园、宋越、陈晓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6,5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24-2516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23931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依

电 话:024-239310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岳霖臻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中标候选人得分与排序.doc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食堂服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1:30
评审专家名单金广军、李晓晨、韩园园、宋越、陈晓旭
总中标金额¥243.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依
项目联系电话024-23931099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16203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931099
附件:
附件1中标候选人得分与排序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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