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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护城河视频监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5-71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护城河视频监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智能结构化前端相机建设、标准车辆环保人脸卡口应用系统建设、云存储和智能分析设备扩容升级等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3)供货期:6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固财招标采购-2025-71-1智能结构化前端相机建设、标准车辆环保人脸卡口应用系统建设、云存储和智能分析设备扩容升级等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东莞市秉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南城段81号1306室之二2,461,067.00评审总得分:94.8分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金龙、梅新宇、何伟、孙予鄂、江小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结合市场协商收取;
收费金额:34,532.8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公安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健
联系方式:0376-465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1319338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13193388558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护城河视频监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固始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48
评审专家名单陈金龙、梅新宇、何伟、孙予鄂、江小燕
总中标金额¥246.106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项目联系电话13193388558
采购单位固始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6-4656032
代理机构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9338855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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