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自然资源局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059
项目名称: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7,4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附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附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附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贰套、电子版壹套(U盘一套标明投标人名称)且提供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与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交易系统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线下递交文件时间:同开标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6幢1单元7层。(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潼关县金城大道
联系方式:1776913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联系方式:15389181023,1534926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曹学伟、刘庆茹、李娜
电话:15389181023,15349269288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潼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潼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09: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 ||
| 预算金额 | ¥203.742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婷、曹学伟、刘庆茹、李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89181023,15349269288 | ||
| 采购单位 |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潼关县金城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691360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89181023,153492692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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