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维护和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维护和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zcygov.***)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维护和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M-****-**-*****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交通标志维护和升级改造项目。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长春市范围内(包括市政道路、各级公路及高速公路),设置交通标志,并对既有损坏的交通标志进行复位、维修,对损坏严重及褪色的交通标志进行更换,对交通组织调整配套的交通标志进行挪移、拆除。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等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全天。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s://***.zcygov.***/)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zcygov.***/)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zcygov.***)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ccgp-jilin.gov.***/),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号
联系人:贡警官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北胡同*号*单元***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来源:***
初审:潘长安
复审:高亭亭
终审:贡丽娟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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