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S202511FW04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5634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605,634.95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期内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房屋及公用设施维护服务、机电设备日常使用与养护服务、食堂膳食管理、文职及司勤服务岗位服务可进行分包,其他内容不得分包。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若投标人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须将上述可分包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符合“办法”所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且分包部分的金额不得低于总预算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及分包意向协议的扫描件,分包意向协议内容须包含分包内容及比例,格式自拟。
(2)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不予分包,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及分包意向协议的扫描件,分包意向协议内容须包含分包内容及比例,格式自拟。
备注:①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②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按格式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
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最高限价:①物业管理服务费:2164634.95元,②房屋及公用设施维护服务:93.00%,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三)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
1、现场购买;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购买: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报名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s2021@qq.com),并致电何女士:0756-8992157。报名资料审核无问题,请把报名资料邮寄到本单位,邮寄地址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购买标书汇款账号信息(公对公进行转账时):
户 名: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三台支行
账 号:9550 8802 2690 8500 184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要以下资料:
①购买标书登记表(可在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文洋路63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756-332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
联系方式:闫浩余、0756-8992157、1857562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浩余
电 话: 18575620230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19:1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60.56349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浩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75620230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文洋路6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0756-33280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造丰街9号1304办公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浩余、0756-8992157、1857562023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定稿)招标文件--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 ||
| 附件2 | 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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