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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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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综合服务中心*星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中心*星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建设内容):拟对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包括房屋补漏、室内改造、地面修复、内外墙面修复、照明、设备维修、防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施工要求,且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该企业为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列明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楼*号门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点: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国际商务中心健身馆*楼

联系方式:于长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与惠工路交叉口香江家居*号门***室

联系方式:邱雪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雪莹

电话:****-********

*.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来源:***

初审:邱雪莹

复审:马宁

终审:于长海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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