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慈湖路(南环线-新双南线)道路工程(一期)专项检测及工程见证取样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慈湖路(南环线-新双南线)道路工程(一期)专项检测及工程见证取样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s://***.zcygov.***)(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D-F**********
项目名称:慈湖路(南环线-新双南线)道路工程(一期)专项检测及工程见证取样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慈湖路(南环线-新双南线)道路工程(一期)专项检测及工程见证取样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湖路(南环线-新双南线)道路工程(一期)专项检测及工程见证取样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项、*.*项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资质和道路工程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以下类别:粗集料(或石子)、细集料(或砂)、水泥、混凝土、路基路面、金属材料(或钢筋)、沥青、土工合成材料、管材等。*.*①投标人检测机构具备综合资质;或②投标人检测机构具备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检测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附表“(*)专项检测服务范围与计量证书对应表”)。专项检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承接业务范围相对应的单位委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zcygov.***)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zcygov.***)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zcygov.***)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②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s://edu.zcygov.***/luban/e-biding”。*.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十五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号楼***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s://***.zcygov.***/),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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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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