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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农村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03
项目概况

农村河道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0705
项目名称:农村河道整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项目名称:农村河道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JH25-210112-00705

三、项目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四、项目概况:对浑南区农村非市场化区域的水域内、护坡、河岸周边的水草、垃圾、水面漂浮物等常态化进行打捞、捡拾、清运等,垃圾不允许乱排乱卸,就近送至环卫中转站。作业质量达到考核标准。

五、服务内容:

1、保洁作业范围包含浑南鸟岛周边水面及湖面、浑河北岸东陵大桥至高坎大桥段、村落段河道水面及湖面,包含护坡及岸边10米范围,作业位置参照附表(表中所列河流包含支流该区域内的支流),实际作业范围以实测数据为准。

2、打捞垃圾。垃圾类型包括,且不限于:水面、水域内水草、漂浮物、生活垃圾、岸边建筑垃圾等,垃圾应分类运到正规排放场。保洁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各类型垃圾须当日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周边有关单位,造成后果的保洁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3、定期对河道、入河口环境进行整治。

4、垃圾清运按照2018年沈阳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水体沿岸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通知》执行

5、各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1.不得出现垃圾散落、裸露堆放;2.垃圾应集中存放于指定的暂存点;3.垃圾集中暂存点必须清运及时。招标人对清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计入对中标人的质量考核。

6、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管理部按相关规定组成验收小组,对保洁单位的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洁区域内不得出现垃圾散落、裸露堆放情况,垃圾需集中存放于指定暂存点,并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周边有关单位,造成后果的保洁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水面保洁工作实行日报单、周验收、月验收、季度验收、年度验收的管理制度。保洁作业单位须对作业情况按时报送业主。

(3)保洁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保洁单位除国家有关部门处罚外,扣除合同金额1万元上交财政。

(4)保洁责任段发生的政府信息平台的信访投诉举报件及有关领导的反馈件,反映的保洁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纳入考核,新闻媒体曝光的保洁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加重处罚。

(5)突发洪水及其它情况产生集中垃圾的,须在一周内清除。对清除不及时的纳入考核,并按超出时间进行考核,对超出3天仍未清除的将追加处罚。极特殊情况由验收小组另行商定。雨季天气,须在封闭区域内,24小时内清除淤泥、垃圾,并安排车辆清洗。

(6)保洁作业管理信息24小时畅通,管理人员及时报送信息。每周二定为周验收日每月初的第二个工作日为月验收日,阶段、年度拨付款及时安排验收。

(7)管理单位发布的保洁调度指令,保洁单位须立即执行,紧急问题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信息反馈。对反应迟钝造成后果的由验收小组商议处理,可终止合同。

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符合《沈阳市河长月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沈河长办【2020】48号)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质量标准》(CJJ/T 177 2013)要求执行。

七、服务团队及服务设备配置的最低要求

1、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管理人员3人每日专业打捞人员作业不少于8小时(如遇较大洪水,应加大工作时间,工作量)。可按不同季节调整早晚作业时间。
2垃圾打捞人员65人
3机械设备人员5人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气垫船2艘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根据特殊天气情况(如遇较大降水后),应适当增派设备,以便及时清理。
2垃圾清运车辆3辆
3巡逻车2辆

2.设备配备最低要求

附表:主要作业范围列表(供参考,实际作业范围以实测数据为准)

一、浑南鸟岛周边水面及湖面:工作范围,河流长度及面积均以实测数据为准。

二、浑河北岸东陵大桥至高坎大桥段:工作范围,河流长度及面积均以实测数据为准。

三、村落段河道水面及湖面
序号作业范围所在区域水面面积(㎡)护岸面积(㎡)绿化公园长度(m)
1杨官河万家村32011.68765.39
2三家寨村10482.31963.93
3桃仙河三家寨村51307.752260.59
4上水村3274.34253.55
5上水村145.9735.97
6上水村33968.982800.89
7小沙河上高士村11373.38902.96
8小沙河上高士村719.2970.48
9小沙河上高士村514.9750.74
10小沙河上高士村17274.732112.53
11小沙河上高士村371.0255.46
12上高士村1079.52145.60
13上高士村8661.28941.67
14上高士村25313.793490.76
15下木村7434.19854.42
16小沙河下楼子村28717.451262.88
17下水分场23292.921762.65
18下高士村22845.812979.73
19下高士村8307.02698.44
20下高士村19225.381763.46
21小沙河下高士村282.1753.53
22小沙河下高士村3782.22277.30
23小沙河下高士村32541.121887.06
24小沙河下高士村2042.82137.08
25下高士村152.5547.28
26东八家子村45317.694896.42
27东四家子村29525.072150.08
28东沟村4197.53398.61
29东沟村41871.892261.22
30东沟村2735.41392.49
31东靠山村15280.491594.33
32中华寺村46247.434281.78
33中水村13335.54636.41
34中水村19839.871793.17
35牤牛河二道沟村1912.95297.45
36于桥村18210.721655.48
37小沙河于桥村33205.203127.52
38小沙河于胜村13350.082014.76
39小沙河伙牛村1760.86246.59
40伙牛村8092.02605.78
41伙牛村31040.543976.35
42公家村10927.22906.85
43公家村19916.761569.64
44沈抚运河兴农村32294.851031.54
45白塔堡河前李相村16995.171476.97
46前陵社区8507.31565.16
47前陵社区46223.052432.49
48前陵社区3143.71366.24
49南三家子村13315.281669.97
50沈抚运河古城子村133485.553903.87
51古城子村59290.593235.19
52古砬子村78710.872720.78
53后康村21696.842039.39
54小沙河后康村1599.99317.97
55白塔堡河后李相村37040.553751.22
56后沟村22000.752130.20
57后沟村28320.681696.97
58后沟村6261.59437.56
59后沟村2808.76151.03
60大乐村30436.061878.11
61大乐村524.48161.82
62大乐村395.1665.00
63大乐村9561.70442.01
64大乐村64816.313021.67
65大仁镜村30823.982018.75
66富家村44151.973782.93
67小沙河小常王寨村9097.04573.77
68尖山子村10347.191017.00
69尖山子村47229.032845.55
70山城子村2813.26333.22
71小沙河山城子村3290.94233.61
72小沙河山城子村14576.942396.12
73山城子村8252.55974.93
74常王寨村6822.31771.08
75小沙河常王寨村73659.283147.93
76白塔堡河德胜村5341.94564.80
77收兵台村694.72162.16
78收兵台村4056.68360.05
79收兵台村6916.88692.44
80收兵台村9742.25570.53
81白塔堡河施家寨村13080.18794.94
82施家寨村26264.131405.87
83施家寨村1062.61229.25
84施家寨村20551.591887.30
85施家寨村4362.13434.80
86施家寨村9711.66661.80
87施家寨村3976.21222.91
88白塔堡河施家寨村41335.392683.40
89牤牛河旧站村52679.272807.74
90望滨村123904.015088.99
91杨官河李巴彦村165438.824546.60
92李相村38896.162748.75
93李麦峪村115.0134.44
94李麦峪村48064.083370.75
95李麦峪村183.4378.79
96杨官河杨官村99957.002322.52
97牤牛河棉花村3777.95296.74
98牤牛河棉花村25575.562039.64
99永安村6332.22786.82
100白塔堡河永安村45008.581862.84
101小沙河沙河子村49638.642604.02
102沙河子村28812.312503.00
103满堂村2561.66295.88
104满堂村41326.862533.06
105潘理村21203.711668.91
106小沙河潘理村19983.611755.49
107潘理村2667.23252.22
108王士兰村50042.342833.48
109白塔堡河王士兰村26974.062626.09
110王宝石寨村51540.282038.89
111白塔堡河王宝石寨村17177.791326.30
112王滨村37698.913283.50
113王滨村34520.092003.75
114王滨村12337.96989.01
115王起寨村12828.051048.89
116王起寨村8177.57707.86
117白塔堡河王起寨村29522.34971.18
118张官河王起寨村7425.64186.27
119沈抚运河王起寨村12107.10567.45
120张官河王起寨村57544.421138.04
121白塔堡河王起寨村22460.72859.23
122田家屯村41301.014338.61
123畜牧场村18978.551170.30
124畜牧场村7346.35408.36
125白塔堡河石官屯村38333.482960.16
126石官屯村4708.95436.46
127砬子沟村18651.052928.03
128砬子沟村215.6434.41
129砬子沟村1306.79205.60
130砬子沟村492.74144.36
131祝家屯存1312.95284.62
132祝家屯村540.39132.03
133小沙河祝家屯村50861.772553.60
134祝家屯村924.53163.07
135祝家屯村13871.051335.42
136章子沟村14223.131428.68
137张官河罗官村36854.51990.15
138老塘峪村3503.33486.81
139老塘峪村15335.501262.95
140白塔堡河老嵣峪村49202.693392.97
141牤牛河苇塘村37518.751760.66
142牤牛河苇塘村793.8496.56
143英达村1614.29173.54
144英达村39554.232380.52
145英达村12273.69776.31
146英达村19441.831584.19
147牤牛河荒地村1801.17133.67
148牤牛河荒地村51194.842227.87
149荒地沟村19214.691710.77
150荒地沟村12424.411305.79
151蒲河辉山村38824.611432.66
152金德胜村16376.462585.86
153桃仙河闫家村5580.47750.90
154桃仙河闫家村1894.90273.42
155闫家村12365.131445.40
156闫家村2474.29229.01
157青草沟村11955.221317.10
158青草沟村28504.342444.43
159青草沟村11485.351227.23
160青草沟村797.56125.75
161高八寨村3025.86701.31
162高八寨村623.85184.07
163白塔堡河高八寨村65095.853111.29
164白塔堡河高力村13862.48871.49
165牤牛河高坎村22430.181282.75
166沈抚运河麦子屯村50090.742228.21
167张官河麦子屯村93044.662704.71
168黑林子村349.52101.54
169黑林子村634.65105.58
170黑林子村29730.012139.47
171龙三家子村33659.982972.52
172龙三家子村3241.84360.39
合计3833807.53245218.29

商务部分:

履约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并可续签一年,两年期满考核达标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付款方式按月进行支付,作业经费按5:3:2模式进行拨付。具体支付程序:1.每月拨付50%的作业经费作为运转保障金,用于人员实发工资和车辆油费,确保企业能够基本运转。2.下一年初拨付当年30%的作业经费,结合监管部门当年考核结果进行拨付。3.合同期满拨付20%的作业经费,按照总体服务期考核结果及合同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因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支付延误,甲方不受上述时限的限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后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合格后10日

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并可续签一年,两年期满考核达标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6时30分至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与本项目相对应的采购公告提交响应报名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有效。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响应报名或导致无法查询准确供应商信用记录或不能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4-6689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慧云路沈阳国际软件园D15栋C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745557
邮箱地址:lnmj_123@126.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国际软件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9077994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话:024-23745557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河道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浑南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16: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预算金额¥4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项目联系电话024-23745557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68983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慧云路沈阳国际软件园D15栋C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745557
附件:
附件1农村河道整治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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