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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HJ2026-CG-AKZY-6201

项目名称: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6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6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6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垃圾车248660001(批)详见采购文件24,86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需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按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2026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办库〔2023〕52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点击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V1.0、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新点工程),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

联系方式:1530915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联系方式:15991260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5991260486

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站设备更新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紫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6: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 安康市)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预算金额¥2486.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91260486
采购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紫阳县环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09158535
代理机构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1260486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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