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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60510

项目名称:山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04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域医共体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医疗设备县域医共体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医共体智慧检验中心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4,43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37,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医疗设备医共体智慧检验中心建设1(批)详见采购文件4,43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智慧医院建设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医疗设备智慧医院建设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核磁共振):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4-1其他医疗设备核磁共振2(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5(五官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5-1其他医疗设备五官科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997,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6(便携影像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6-1其他医疗设备便携影像设备17(台)详见采购文件2,12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7(慢病并发症检查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7-1其他医疗设备慢病并发症检查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8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8(慢病筛查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8-1其他医疗设备慢病筛查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10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9(CT):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9-1其他医疗设备CT3(台)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0(血液透析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0-1其他医疗设备血液透析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1(肝胆及手术类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4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1其他医疗设备肝胆及手术类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0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2(中医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4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2-1其他医疗设备中医治疗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54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3(腔镜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3-1其他医疗设备腔镜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4(急诊急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0,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4-1其他医疗设备急诊急救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39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5(中医诊断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5-1其他医疗设备中医诊断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89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6(医废处理改造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6-1其他医疗设备医废处理改造提升1(套)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7(妇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7-1其他医疗设备妇科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3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8(口腔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8-1其他医疗设备口腔科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24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19(慢病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9-1其他医疗设备慢病治疗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0(消毒供应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0-1其他医疗设备消毒供应中心1(批)详见采购文件1,8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域医共体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医共体智慧检验中心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智慧医院建设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核磁共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五官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6(便携影像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7(慢病并发症检查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8(慢病筛查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9(CT)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0(血液透析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1(肝胆及手术类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2(中医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3(腔镜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4(急诊急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5(中医诊断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6(医废处理改造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7(妇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8(口腔科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9(慢病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0(消毒供应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域医共体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2(医共体智慧检验中心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3(智慧医院建设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合同包4(核磁共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5(五官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6(便携影像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7(慢病并发症检查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8(慢病筛查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9(CT)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0(血液透析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1(肝胆及手术类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2(中医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3(腔镜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4(急诊急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5(中医诊断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6(医废处理改造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7(妇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8(口腔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19(慢病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合同包20(消毒供应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7日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公告同步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index.js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rc_001@163.com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jxrc_001@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新街东段

联系方式:0914-8382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029-81541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慧、田颖琦、陆频、张海、陈利娜

电话:029-81541692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6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山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行政区域山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6日 20: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预算金额¥6104.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慧、田颖琦、陆频、张海、陈利娜
项目联系电话029-81541692
采购单位山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南新街东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4-8382557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1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154169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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