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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依诚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08
项目概况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4889
项目名称: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32200
最高限价(元):14322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沈阳市、阜新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沈阳(1.28万平方千米)、阜新(1.03万平方千米)两个地级市,面积约为2.31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506600
最高限价(元):15066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铁岭市、抚顺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铁岭(1.30万平方千米)、抚顺(1.13万平方千米)两个地级市,面积约为2.43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94200
最高限价(元):14942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锦州市、鞍山市、辽阳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锦州(1.01万平方千米)、鞍山(0.93万平方千米)、辽阳(0.47万平方千米)三个地级市,面积约为2.41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44600
最高限价(元):14446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大连(1.38万平方千米)、营口(0.55万平方千米)、盘锦(0.40万平方千米)三个地级市,面积约为2.33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50800
最高限价(元):14508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丹东市、本溪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丹东(1.50万平方千米)、本溪(0.84万平方千米)两个地级市,面积约为2.34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221400
最高限价(元):1221400
采购需求:查看

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朝阳市)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1)基于2024年、2025年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结合相关专题资料,完成全省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一张图”以及1∶1万地形图数据共三类数据的更新生产,三类数据需保持同步更新。

更新区域为辽宁省朝阳,面积约为1.97万平方千米。

(2)编写任务区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专业技术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编制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4)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检验,达到入库标准。

(5)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2.提交成果:

(1)项目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成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含专家评审意见)、首件成果验证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

(3)其他项目文档。

★二、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1号);

(3)《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自然资办发〔2024〕55号);

(4)《“一张图”地理底图设计方案》自然资地信函〔2025〕119号);

(5)《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发〔2023〕44号);

(6)《辽宁省“一张图”地理底图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5〕152号);

(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成果质量核验方案(2023-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3〕37号);

(8)《实景三维辽宁建设成果质量控制方案(2023-2025年)》(辽自然资办发〔2023〕77号)。

(9)《基础地理实体分类与代码》;

(10)《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规范》;

(11)《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

(12)《基础地理实体数据采集生产技术规程》;

(13)《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基于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技术规程》;

(15)《实景三维成果资料汇交、汇集与归档基本要求》;

(16)《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一)》;

(17)《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二)》;

(18)《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三)》;

(19)《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问答(四)》。

(20)(GB/T 13923-20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21)(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 000 1∶10 000 比例尺》;

(2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3)(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辽宁省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规定》;

(26)《辽宁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定》(试行)。

以上引用文件,已注明版本的以对应版本为准,未注明版本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如后续接收到新的技术文件,以最新的技术文件为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投标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投标人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投标人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

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

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

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第一批履约验收标准

(1)首件产品质量验证报告、首件产品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查意见。

(2)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3)第一批(任务总量20%,含首件)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2.第二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二批(任务总量5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 第三批履约验收标准

(1)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质量检查报告(二级检查)。

(2)第三批(任务总量30%)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数据成果通过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过程质量检查报告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3)提交经注册测绘师审核并签字(或签章)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工作报告等文档。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

(2)投标人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质检,再次报验的质检费用自理。

(3)项目成果需通过国家质量复核。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定的变化,对测绘成果进行随时修改和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采购人审核备案。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20%)数据生产工作包含首件产品试生产;7月7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3.2026年8月23日前完成第二批(50%)数据生产工作,8月30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9月7日前完成第二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4.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生产工作,10月31日前通过成果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第三批数据成果的履约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5.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入库归档。注:项目工作进度随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006包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且[地图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且[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8日1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等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兼中,投标单位如在多个包组综合评分均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确定的优选顺序确认中标。如投标人未填写优选顺序或各包组中优选顺序不一致的,则默认按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的顺序确认中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416-263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024-31325617
邮箱地址:yanshuang@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毛畅、魏海峰、郑连峰、苏春颖、王秋明、代春雨
电话:024-31325617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1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等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预算金额¥854.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毛畅、魏海峰、郑连峰、苏春颖、王秋明、代春雨
项目联系电话024-31325617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2630836
代理机构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25617
附件:
附件1111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地形级基础地理实体与1∶1万地形图更新-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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