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NH-2026-D-0013)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分类: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河县
项目编号:
TJNH-2026-D-0013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项目金额:
¥2753.805700万元(人民币)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NH-2026-D-00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NH-2026-D-001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NH-2026-D-0013 项目名称: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753.8057万元 最高限价:2753.805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起始日期自项目中标且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就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资格要求规定如下:(一)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7538057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有关规定,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8%)。(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均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1.投标人本身属于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以直接参与投标,也可进行分包;2.投标人本身不属于中小企业(即大型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承诺函,承诺若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将按照本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比例要求,将合同金额中的相应部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满足第(三)条的要求。大型企业独立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承诺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三)分包比例要求。采取分包方式落实预留份额的,须满足以下要求:1.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2.在上述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中,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上述中小企业分包金额的70%(即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8%)。(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分包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包括大型企业独立投标时提交分包承诺函的,以及中小企业自愿选择以分包方式参与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以下内容:1.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含小微企业)的具体名称;2.分包给各接受分包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分包的具体工作内容。《分包意向协议》须经投标人与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共同签署生效。中标后,该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与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并将该分包合同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备案。中标后且在签订项目正式合同前,如因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的,中标人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中小企业应当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具有同等资质且同样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替代分包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五)禁止控股关系。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存在上述情形的,相关份额不计入预留份额,且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6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7日到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366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22-6957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22-69570013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6年05月06日 |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河区(雪亮工程)镇村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 08: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 ||
| 预算金额 | ¥2753.805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9570013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93666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6957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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