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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29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9483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0000
最高限价(元):9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货物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购置大气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高精度大气颗粒物粒径监测仪)1套、数据采集系统1套及走航车辆改装1项。

序号建设项目监测要求数量单位
1大气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高精度大气颗粒物粒径监测仪)适用于走航监测车,用于监测大气颗粒物或单颗粒气溶胶粒径分布。1
2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应实现实时与历史走航监测数据和报告的查看、走航监测结果与分析等功能。采集后的走航数据上传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系统、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走航监测和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系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走航监测数据系统联网。1
3走航车辆改装要求对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现有车辆开展车辆改装,并负责设备安装,包括1套大气VOCs走航监测系统、1套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颗粒物质控校验系统、1套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和1套数据采集系统等。1

(二)技术要求

1.大气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高精度大气颗粒物粒径监测仪)(核心产品)

1.1.基本要求

测量原理:单颗粒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法。

1.2.技术参数

(1)测量范围(尺寸)至少满足:0.4-18μm;

(2)测量范围(质量浓度)至少满足:0-10000μg/m3;

(3)测量范围(Cn的数量)至少满足:0–10000 p/cm3;

(4)分辨率:0.1 μg/m3

(5)应有12个质量浓度通道:PM0.2,PM0.3,PM0.4,PM0.5,PM1PM2.5PM4PM7,PM10PM15PM20PMtotal

(6)粒径通道数:≥64个通道;

(7)工作流量:≥1升/分钟;

(8)数据存储:以60S的存储间隔,可连续运行2年;

(9)采样系统:通过智能气溶胶干燥系统对气溶胶进行干燥处理;

(10)时钟误差:≤±2s。

(11)功能要求:

①测量时间:≤6S;

②采样头:TSP采样头;

③具有动态加热功能;

④采样泵:内置采样泵;

⑤仪器操作界面:触摸屏;

⑥菜单简洁,操作方便;

⑦应具有故障自我诊断和报警功能;

⑧可存储和导出设备监测数据等信息;

⑨接口:USB,以太网,RS232/485,WIFI等;

⑩设备维护简单方便,无需纸带等耗材,维护成本低。

1.3.配置清单

(1)主机 1台

(2)TSP采样头 1个

(3)采样管 1个

(4)产品说明书 1套

(5)设备生产厂家关于提供质保、耗材的承诺函。(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1.4.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配合招标人按照走航监测车改装要求提供设备改装、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1)质保期和耗材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故障,需供维修服务。质保范围主要包括:主机部分、采样杆部分、气象单元等(不含耗材易损件);质保生效包括上述部件的非人为损坏导致的故障、性能下降或零部件失效;投标人应提供原厂维修、更换、技术支持服务及设备部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此部分费用投标人需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现场服务;质保期内,所有更换的设备部件应为全新原厂配件。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障设备按招标人要求运行所需原厂的耗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此部分费用投标人需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提供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负责仪器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比对测试通过后安装至指定站点;提供验收测试期间正常运行所需的耗材及配件,所提供的耗材数量、质量、种类满足验收测试期间的需求。在进行走航监测车改装时,配合招标人按照走航监测车改装要求提供设备改装、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3)提供截至2028年12月31日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配备专职技术人员1名,具有2年以上仪器操作经验,提供现场或远程设备操作。运维期间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现场走航任务,完成走航监测相关技术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维,包括仪器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仪器校准,故障检修等,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数据质量可靠。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现场培训支持。

1)每日:

a.查看面板监测数据、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等参数是否正确。

2)每月:

a.每月清理室外进样口采样头,清洗喷嘴,清洗采样管。

b.采样流量检查。

3)每年:

a.更换颗粒物过滤器。

b.清洗采样气路。

(4)数据分析

提供截至2028年12月31日的数据分析,配备专职技术人员1名,具有2年以上数据分析经验,提供现场或远程数据分析服务。根据走航或固定点监测时段的工作内容提交分析报告(非监测时段可不提供):

① 污染分析快报,按招标人要求。

② 周报,每周1份。

③ 月报,每月1份。

④ 季度,每季度1份。

⑤ 半年报,每半年1份。

⑥ 全年数据分析报告1份。

报告内容应包括:走航定位信息、气象参数、监测因子信息及浓度结果,通过图表等方式展示监测数据,对高值热点进行溯源分析。对突发事故快速响应,有应急预案,确保走航任务开展。

★(5)数据联网

须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大气环境超级站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 [2022] 350 号)(以附件形式提供)中的相关要求,实现与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联网,后续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需求,中标人须将数据联网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系统。

2.数据采集系统

数据采集系统应实现实时与历史走航监测数据和报告的查看、走航监测结果与分析等功能。走航数据须上传至与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后续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需求,中标人须将数据联网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系统。

2.1.技术参数

(1)数据采集工控机 1套

CPU:至少四核心八线程,主频不低于2G;

内存:至少为16GB DDR5 内存;

硬盘:至少为2T固态硬盘;

COM口:不少于10个COM口,2个RJ45网口,支持RS232/RS422/RS485 等多种通用串口;

支持来电自启功能;

网络接口:具备2个高速网络LAN 口;

USB 接口:不少于具备4个USB2.0 以上数据接口;

I/O 接口:支持后期扩展;

工作环境:温度:0-60℃; 湿度:0-95%相对湿度;

操作系统:预装正版中文版。

(2)VPN 1套

选型指标:防火墙吞吐性能:至少为1Gbps,IPSEC VPN可加密性能(SM3+SM4):至少为160Mbps,VPN隧道数:至少为200。

硬件参数:规格:1U,内存大小:至少为4G,硬盘容量:至少为64G SSD,电源:至少为单电源,接口:至少为6千兆电口。

(3)中心数据采集终端1台

CPU:至少四核心八线程,主频不低于2G;

内存:至少为128GB DDR5 内存;

硬盘:至少为2T固态硬盘;

COM口:不少于10 个COM 口,2个RJ45网口,支持RS232/RS422/RS485 等多种通用串口;

支持来电自启功能;

显示器:支持VGA、HDMI等接口,支持多分辨率显示;

网络接口:具备2个高速网络LAN 口;

USB 接口:不少于具备4个USB2.0 以上数据接口;

I/O 接口:支持后期扩展;

工作环境:温度:0-60℃; 湿度:0-95%相对湿度;

操作系统:预装正版中文版。

(4)中心数据存储终端1台

至少为标配2个控制器,标配超级电容+Flash,标配多路径,快照,卷复制,自动精简功能;至少为标配4个1Gb iSCSI主机接口,可扩展FC、万兆主机接口;至少为标配64GB缓存;至少为4个48Gb SAS后端磁盘扩展接口 | 3.5英寸企业级SAS硬盘,至少为10TB,7200转。

2.2.功能要求

数据采集系统配套数据管理及应用软件,需具备以下功能

(1)车辆设备管理

对走航车辆及配套仪器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车辆信息、设备信息、任务记录、走航轨迹、车辆及设备维护计划及完成情况等。通过实时监测走航车辆运行状态和仪器工作情况,确保走航过程的稳定性和准确性,提高监测效率,为精准走航监测和污染溯源提供有力支持。

具备走航设备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车辆信息的展示,车牌、车辆搭载的监测设备、监测设备厂家、采购时间等基本信息;

具备走航设备运维信息管理功能,包括运维、维修等表单记录资料的上传,具备列表展示和查询功能;

具备走航任务统计功能,可查询统计车辆走航任务记录,包括走航城市、走航类型、走航里程、走航时长等。

具备走航监测数据审核功能,基于异常值识别算法对监测数据进行初审并标记异常值;同时具备数据人工复审功能。

(2)走航数据查询

实现走航“一张图”全景展示,帮助业务人员总览全局实时查看,支持基于GIS展示走航车的全局概览,显示车辆数据,走航路径、监测数值等,包括车辆行驶路线、可视化的大气污染信息及监测因子浓度随时间变化图。能够对车辆和监测设备进行选择,展示监测数据。

展示监测因子的实时浓度,所选因子的浓度一时间变化曲线图、直观展示单因子的浓度大小,可快速判断出当前地方周边的污染程度。展示车辆行驶路线,监测因子浓度数据跟随走航车实时渲染,展示监测因子的实时浓度,图上展示时间、高度、风向和风速。

(3)高值热点识别

对走航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识别走航过程中的高值热点,可灵活配置各污染物高值触发阈值,对识别到的高值数据生成对应污染热点事件。精准定位污染物浓度异常升高的区域、实时计算并动态渲染GIS地图,直观展示污染的高值热点分布情况;可基于大气扩散模型分析并展示高值来源分布,助力污染精准治理,提高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统计分析

实现对所有设备的走航数据的统计分析。平台能够对不同任务下的走航数据在时间、空间上统计对比分析,使走航数据的价值最大化,为区域污染治理精细化施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还可针对走航车、仪器类型、任务名称、走航时间进行条件检索,并展示仪器监测因子的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图的下载。具备自动化报告功能,针对周报、月报制定报告模板,结合数据分析结果自动生成分析报告;支持用户在线编辑;系统根据用户设定的报告条件,利用现有模板自动生成所需报告。

2.3.配置要求

(1)数据采集工控机 1套

(2)VPN 1套

(3)中心数据采集终端1台

(4)中心数据存储终端1台

(5)设备生产厂家关于提供质保、耗材的承诺函。(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4.其他要求

(1)质保期和耗材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故障,需供维修服务。质保范围主要包括:主机部分、采样杆部分、气象单元等(不含耗材易损件);质保生效包括上述部件的非人为损坏导致的故障、性能下降或零部件失效;投标人应提供原厂维修、更换、技术支持服务及设备部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此部分费用投标人需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障设备按招标人要求运行所需原厂的耗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此部分费用投标人需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提供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负责仪器搬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比对测试通过后安装至指定站点;提供验收测试期间正常运行所需的耗材及配件,所提供的耗材数量、质量、种类满足验收测试期间的需求。在进行走航监测车改装时,配合招标人按照走航监测车改装要求提供设备改装、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3)提供截至2028年12月31日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配备专职技术人员1名,具有2年以上仪器操作经验,提供现场或远程设备操作。

(4)数据联网

须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大气环境超级站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 [2022] 350 号)(以附件形式提供)中的相关要求,实现与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联网,后续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需求,中标人须将数据联网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系统。

3.走航车辆改装

对现有的走航车辆开展车辆改装,并负责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设备安装。

3.1.基本要求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1辆空气自动监测车,车辆型号1FTSS34L,购置时间为2006年1月(车辆具体参数见下表)。要求对现有车辆开展车辆改装,并负责设备安装,包括1套大气VOCs走航监测系统(品牌型号:谱育科技EXPEC3500(规格:Plus))、1套颗粒物激光雷达(品牌型号:中科光电AGHJ-I-LIDAR(MPL))、1套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和1套数据采集系统。

序号技术参数
1总长5381mm
2总宽2014mm
3总高2620mm
4整备质量1040kg
5最大总质量2858kg
6燃油类型汽油

3.2.技术参数要求

对车体的专业性改造涉及车体配重、仪器减震安装、供电、空调、通讯、车体加强、机柜等多个项目,车辆改装需满足以下要求:

(1)车辆改装不降低原车基本性能,改装后车辆应符合现行国家改装车的相关要求。

(2)改装后整车质量不超过允许的最大值,轴荷不超过额定值。

(3)改装后,外形尺寸不超过限值,满足道路运输条件规定。

(4)车辆配套情况

本车设备及零件配套情况见下表:

序号系统分类设备名称说明数量单位
1载车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采购方提供车辆,车牌:辽A7B01K,车辆型号1FTSS34L1
2车载仪器设备大气VOCs走航监测系统品牌型号:谱育科技EXPEC3500(规格:Plus)1
颗粒物激光雷达品牌型号:中科光电AGHJ-I-LIDAR(MPL)1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本项目采购。1
数据采集系统本项目采购。1
3网络信息化系统路由器提供4G网络。1
4供电系统电力供应满足走航设备走航时续航时间不小于4小时。1
中央控制单元中央控制单元,含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按钮开关等组件,实现各仪器设备分路控制。1
接地接地桩、专用接地线缆,具有良好的导电性。1
电缆盘手动,长度不小于30米;配工业连接器及三芯插头。按需
车内电源插座AC 220V、三孔、五孔插座。按需
电源孔口外接市电AC 220V±10%V;电源接口采用防误插设计,拥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电源孔口具备良好的机械结构强度和防尘、防潮、防水及防腐蚀的性能。1
5辅助系统空调系统满足车内设备的使用环境要求。1
舱内照明灯白色 LED灯。1
泛光灯白色 LED灯。1
温湿度计液晶显示。1
5走航车辆改装车体加强根据车厢内部设备布局,在设备固定、改装附属器件固定等位置进行加固,保证安装固定时有足够的连接强度。1
车顶平台车体加装车顶平台,平台采用优质金属骨架,表面铺花纹铝板,平台弧度与车身协调。车辆顶部能够承载2个人作业,车顶平台四周设置围栏。1
爬梯将原爬梯进行修整,牢固耐用。1
车顶开孔1、洞口位置及尺寸满足颗粒物雷达等设备正常使用;2、结构自身要做好防腐处理;3、结构自身须密封,满足淋雨30min不漏水要求;4、结构强度需满足车辆长期动态行驶时使用的需求。1
仪器设备固定配备专用仪器固定底座,须安装减震,以满足仪器设备在车载环境下的使用需求。1
车体内部隔热内饰与车体之间选用阻燃聚氨酯,整体发泡成型或填充隔热保温棉。1
地板地板加强铺高级耐磨、防腐、防滑、防静电地板。1
灭火器介质:七氟丙烷1
标识喷涂车辆需按招标单位要求喷涂或黏贴环保标志、标识。1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车辆改装。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车辆改装,将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所供设备安装至走航车内,并调试合格后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支付全额合同款。

★4.在安装、调试及验收测试期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专职技术人员全程现场支持。

★5.包装与运输、保险等要求:中标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以及改装车辆的运达等,中标人需与招标人一同收货查验。

★6.售后服务:

(1)提供质保期内7*24小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现场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数据分析服务等服务,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2)中标人收到报修和维护要求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

(3)项目实施期间,提供培训,达到招标人可独立操作的目标。

(4)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制作科普宣传产品。

(5)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科研工作、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申报知识产权等验收工作。

★7.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8.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完成设备供货和车辆改装,将项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所供设备安装至走航车内,并调试合格后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要求。

货物开箱检查要求:本合同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共同根据货物装箱单及本合同设备配置清单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核对仪器配置、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地、订货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查仪器及备件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B.检查仪器技术资料,仪器出厂测试数据表、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保养证书、设备原理是否配备齐全。

C.开箱检查结果双方应在开箱验收单上作完整记录。

D.完成设备集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顺利试运行。

验收测试要求:

A.中标人需依据验收测试结果,编制验收测试报告;

B.所有验收测试工作由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完成,否则测试结果无效;

C.验收测试期间所有参与验收测试分析仪的监测数据,采购人可实时和回溯查看。

数据联网要求:

须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大气环境超级站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 [2022] 350 号)(以附件形式提供)中的相关要求,实现与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联网,后续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需求,中标人须将数据联网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系统。

(3)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4)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5)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车辆改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为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23时00分至2026年0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24-2393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82612027
邮箱地址:lngczbyxgs@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880010400190126416407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9: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2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预算金额¥9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
项目联系电话024-82612027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93509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612027
附件:
附件1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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