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H【2026】-012
项目名称: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46,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5日历天
采购包2: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5)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合同包2(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
(5)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9)《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乾县城关街办东新街15号
联系方式:13700201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联系方式:029-81636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乐
电话:029-81636358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6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乾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路灯安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乾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乾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6日 17: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 ||
| 预算金额 | ¥824.6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任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1636358 | ||
| 采购单位 | 乾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乾县城关街办东新街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002018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达恒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163635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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