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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6年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24
项目概况

2026年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045
项目名称:2026年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2616
最高限价(元):612616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按照2026年沈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求,为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神,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

2、主要任务

2026年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照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2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0.7批次/千人,普通食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1.3批次/千人)的标准,皇姑区全年应完成1754批次监督抽检任务。生产环节35批次,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614批次、预包装食品535批次(包括保健食品9批次),餐饮环节570批次。其中“你点我检”任务不少于150批次。

地市级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开展风险监测,确有需要的,应报请省局审核同意后,由省局开展。评价性抽检应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市县级不另行开展。

常规抽检坚持问题为导向,以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市售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抽检;专项抽检坚持检管结合工作原则,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及各环节年度重点工作,紧盯重点品种、重点群体、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开展抽检。

生产环节抽检:以生产环节小作坊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为主,开展监督抽检。重点针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

流通环节抽检:重点针对网络销售食品(含直播带货)、节令食品、重点场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肉制品、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等流通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场所覆盖流通环节各类场所,包括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母婴店、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的食品摊贩等领域。

餐饮环节抽检:重点针对校园食堂、养老机构及医疗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网络(餐饮外卖)、餐饮具、节令食品、肉制品、早夜市、上年度不合格产品跟踪等餐饮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的场所以社会餐饮(连锁快餐店、网络外卖、早夜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三甲医院、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场所。

“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积极运用总局“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的问卷征集结果,把民众意愿纳入抽检计划制定中,对百姓最关注的食品品种、场所、项目等开展专项抽检。

上述监督抽检任务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3、对投标人的能力要求

(1)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承担本次投标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2)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3)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向具有专家人才。

4)投标人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食品检测工作。

(5)投标人应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能够做到以发现问题食品为导向,对抽样具有靶向性。

(6)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7)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检测队伍及科学的实验室体系管理制度,收到样品后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二、检测项目(最终检测批次数、品种和检验项目以当年市局最终下达任务及《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为准)

第001包:明廉、舍利塔、北行农贸

预算金额:人民币612616.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12616.00元(最高单价限价1049元/批次)

采购需求: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明廉、舍利塔、北行农贸)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39大类。批次数≥584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13665
最高限价(元):61366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按照2026年沈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求,为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神,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

2、主要任务

2026年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照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2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0.7批次/千人,普通食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1.3批次/千人)的标准,皇姑区全年应完成1754批次监督抽检任务。生产环节35批次,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614批次、预包装食品535批次(包括保健食品9批次),餐饮环节570批次。其中“你点我检”任务不少于150批次。

地市级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开展风险监测,确有需要的,应报请省局审核同意后,由省局开展。评价性抽检应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市县级不另行开展。

常规抽检坚持问题为导向,以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市售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抽检;专项抽检坚持检管结合工作原则,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及各环节年度重点工作,紧盯重点品种、重点群体、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开展抽检。

生产环节抽检:以生产环节小作坊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为主,开展监督抽检。重点针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

流通环节抽检:重点针对网络销售食品(含直播带货)、节令食品、重点场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肉制品、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等流通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场所覆盖流通环节各类场所,包括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母婴店、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的食品摊贩等领域。

餐饮环节抽检:重点针对校园食堂、养老机构及医疗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网络(餐饮外卖)、餐饮具、节令食品、肉制品、早夜市、上年度不合格产品跟踪等餐饮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的场所以社会餐饮(连锁快餐店、网络外卖、早夜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三甲医院、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场所。

“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积极运用总局“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的问卷征集结果,把民众意愿纳入抽检计划制定中,对百姓最关注的食品品种、场所、项目等开展专项抽检。

上述监督抽检任务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3、对投标人的能力要求

(1)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承担本次投标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2)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3)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向具有专家人才。

4)投标人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食品检测工作。

(5)投标人应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能够做到以发现问题食品为导向,对抽样具有靶向性。

(6)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7)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检测队伍及科学的实验室体系管理制度,收到样品后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二、检测项目(最终检测批次数、品种和检验项目以当年市局最终下达任务及《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为准)

第002包:新乐、黄河、北塔、华山

预算金额:人民币613665.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13665.00元(最高单价限价1049元/批次)

采购需求: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乐、黄河、北塔、华山)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等39大类。批次数≥585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13665
最高限价(元):61366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按照2026年沈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求,为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神,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

2、主要任务

2026年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照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2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0.7批次/千人,普通食品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1.3批次/千人)的标准,皇姑区全年应完成1754批次监督抽检任务。生产环节35批次,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614批次、预包装食品535批次(包括保健食品9批次),餐饮环节570批次。其中“你点我检”任务不少于150批次。

地市级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开展风险监测,确有需要的,应报请省局审核同意后,由省局开展。评价性抽检应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市县级不另行开展。

常规抽检坚持问题为导向,以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市售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抽检;专项抽检坚持检管结合工作原则,围绕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及各环节年度重点工作,紧盯重点品种、重点群体、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开展抽检。

生产环节抽检:以生产环节小作坊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为主,开展监督抽检。重点针对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生产企业、肉制品小作坊,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

流通环节抽检:重点针对网络销售食品(含直播带货)、节令食品、重点场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肉制品、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等流通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场所覆盖流通环节各类场所,包括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母婴店、政府划定区域早夜市的食品摊贩等领域。

餐饮环节抽检:重点针对校园食堂、养老机构及医疗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网络(餐饮外卖)、餐饮具、节令食品、肉制品、早夜市、上年度不合格产品跟踪等餐饮环节专项和常规抽检工作任务并协调督导承检机构实施。抽样的场所以社会餐饮(连锁快餐店、网络外卖、早夜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供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三甲医院、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场所。

“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积极运用总局“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的问卷征集结果,把民众意愿纳入抽检计划制定中,对百姓最关注的食品品种、场所、项目等开展专项抽检。

上述监督抽检任务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3、对投标人的能力要求

(1)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承担本次投标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2)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3)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向具有专家人才。

4)投标人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食品检测工作。

(5)投标人应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能够做到以发现问题食品为导向,对抽样具有靶向性。

(6)投标人具有专门从事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7)投标人具备专业的检测队伍及科学的实验室体系管理制度,收到样品后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二、检测项目(最终检测批次数、品种和检验项目以当年市局最终下达任务及《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为准)

第003包:四台子、鸭绿江、陵东、三台子

预算金额:人民币613665.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13665.00元(最高单价限价1049元/批次)

采购需求: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四台子、鸭绿江、陵东、三台子)任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调味品等39大类。批次数≥585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同时执行,并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合同包,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包组,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包组均排名第一,需注明优选中标顺序包号(001包002包003包),若不注明则按照包组序号顺序依次推荐各包中标候选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联系方式:02486277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7-16室
联系方式:024-82514500
邮箱地址:SYRGZB@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21111121001817007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钰
电话:024-82514500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83.994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钰
项目联系电话024-82514500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277977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瑞国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7-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514500
附件:
附件1【发售版招标文件】2026年度沈阳市皇姑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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