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600652001
项目名称: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
预算金额:9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700000
采购需求:1.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A包:预算金额(万元):500;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市区道路维修2.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B包:预算金额(万元):470;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市区道路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保证金;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第四开标室(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6-2920630。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保证金。7.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层; 电话: 0316-29206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5号
联系方式:0316-201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联系方式:0316-5210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明婉
电 话:0316-5210925
八、附件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维修项目-道路维修部分 | ||
| 品目 |
|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廊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10: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第四开标室(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9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明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5210925 |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0127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廊坊市 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5210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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