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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08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442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5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岗位需求及人员数量

1、管理人员1人,负责整体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物业人员培训、日常管理、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2、主楼保洁及外保洁工作7人,其中主楼保洁5人,具体负责1至8楼所有会议室、法庭、楼梯、地面、墙面、走廊、电梯厅、卫生间等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附属楼保洁1人,负责诉服大厅地面、墙面、服务台、会客室、玻璃隔断、卫生间等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室外保洁1人,主要负责院落地面、路面、围栏、停车场路面及垃圾转运站等卫生保洁工作。

3、会议接待人员3人,主要负责主楼7个会议室和3个接待室的来访接待服务工作,具体负责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及会后清理工作。

4、门岗及安检员16人,其中,主楼收发1人,监控室3人,门岗3人,信访二号楼保安2人,刑场保安2人,诉服门禁3人、安检员2人。负责日常安保、车辆疏导、来访登记、门禁管理等工作;

5、食堂服务12人,其中,厨师、面点4人;负责食堂主副食的加工、制作及出品工作。水案、帮厨、服务员8人,负责主、副食品的初加工及职工食堂开餐前准备,餐中服务及餐后清理工作。

6、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工作4人,其中电工2名,水暖1名,万能工1名。负责主楼附属楼及庭院水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工作。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保洁、绿化、会议服务

1、庭院、门厅、走廊

设置专职保洁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每天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区域内停车场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

2、会议室

熟练使用会议室的音响、空调等设备,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间要随时更换需要的用品,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会后要及时清理会场,确保达到随时具备使用条件。会议室及接待室内环境干净整洁、空气清新。会议桌及椅子无灰尘,桌椅前后左右对齐。

3、电 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随时清理电梯间,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

4、卫生间

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污渍、无尘土。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无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白洁光亮。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便池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光亮白洁。排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尘土、无污渍。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等,及时添加补充。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定时通风,保证无异味。

5、绿化

及时对楼内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二)安全保卫工作

1、执勤

保安人员按时交接班、坚守值勤岗位,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和值班记录,确保办公楼安全的工作秩序。

2、来访登记

做好外来人员的查验、登记和引导工作,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 24 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5、收发

对收取的报刊、信函及时分发,做到准确无差错。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6、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三)食堂管理

1、餐厅人员必须每半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入职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政审,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戴手饰,不化妆,不在厨房工作间内吸烟。

2、餐厅、厨房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货物架等应洁净,无异味、无油垢和无污垢;各种饮具、用具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3、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源、开关、设备及门窗等。

4、严把食堂原材料质量关,对加工制作的原材料必须新鲜,严防食物中毒,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

5、食堂库房管理规范,货到时要根据订单上的数量、规格,价格检查来货的数量、 规格、质量、保质期等是否符合收货标准,严把检验关,杜绝一切不符质量标准的货物入库。

6、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协作、共同努力、共同完成食堂各项管理工作。兼职菜品质量监督员、兼职检斤员、兼职安全员、兼职营养搭配调剂员、兼职食堂卫生员等责任落实到人。

(四)设备、设施维护

1、维修及时率达到 100%, 接到报修电话 10 分钟到位。电气、水暖维修不超过 24 小时,重大维修不超过 3 天。

2、对室内灭火器、安全疏散指示灯、进行日常检查和养护。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3、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具、开关等电器设施,保证各种电气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好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维护等。

4、对办公楼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公共区域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障完好,确保用电安全。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5、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9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方式:0429-7770078
邮箱地址:lnwxzb@126.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10120190010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电话:0429-7770078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项目联系电话0429-7770078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龙湾大街2甲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858056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7770078
附件:
附件1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委托项目 招标文件04.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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