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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02
项目概况

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2787
项目名称: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5200
最高限价(元):845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

二、预算金额共计84.52万元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是面向不动产确权登记,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深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及便民服务,满足自然资源部国有土地汇交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登簿和数据入库质量保障机制的工作。项目工作范围为市辖区(包括辽中区),主要包括数据库维护、技术驻场服务和数据汇交工作,同时保障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正常运行。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项目内容

(1) 数据库维护

数据库维护对空间数据、调查数据及不动产单元编码三大类,涉及首次、转移、抵押及查封等7小类的数据进行整合完善,确保数据内容完整、数据逻辑关联无错误,数据成果可应用。

(2)技术驻场服务

2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针对12个办事大厅进行网络、设备巡检并及时处理技术问题,每天巡检登记、档案、共享数据库情况,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及病毒防护,保障登记业务7*24小时高效运行。

(3)数据汇交

按照国家标准完善增量数据汇交,及时发现并解决增量登记数据接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解决上报业务类型不全、错误报文修改不及时、重复上报、登簿日志漏报、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每年登记量60余万笔业务。

按照国家要求对国有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存量数据进行汇交,包括按照国家标准整理数据、通过国家质检软件检查数据并按照要求修改数据,汇交数据量包含500余万条户数据、1000余万条权利信息。

2.主要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

(2)《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

(3)自然资源国家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文件)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

(6)《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2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付款条件:签订的合同、验收报告、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22时00分至2026年04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4-22973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徐曼、潘婷婷、王锁、祁琬童
电话:02431918388-357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22: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预算金额¥84.5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徐曼、潘婷婷、王锁、祁琬童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57
采购单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297335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附件:
附件1(发售稿)2026年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运维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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