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26002)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分类: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河县
项目编号:
JBZC2026002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项目金额:
¥1094.894700万元(人民币)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2600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2600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6002 项目名称: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94.8947万元 最高限价:1094.894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项目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0日到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方式 方式:方式:请将文件费电汇至如下账户【户名: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账号:441360100100046557】,汇款后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文件领取登记表、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jinbinbiaozhun@126.com,邮件主题为JBZC2026002项目信息。(注:文件费到账时间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为有效。)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华夏科技园7排1号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联系方式:022-69419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碧海鸿庭E区-3号二层 联系方式:13132199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爽 电 话:1313219915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河镇2025年环境卫生清整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络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华夏科技园7排1号1楼 | ||
| 预算金额 | ¥1094.894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32199157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941917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碧海鸿庭E区-3号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321991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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