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城市2025-2026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81-00091
项目名称:兴城市2025-2026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95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
1、具有有效的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2、符合标准NY/T3034-2016;
3、有效硅(SiO2)含量≥20%,有效钙(CaO)含量≥20%,氧化镁含量≥5%,PH值8-11;
4、剂型为颗粒型,适用于酸性土壤;
5、包装:20/25公斤/袋;
6、亩用量10公斤。
7、有毒有害元素符合NY/T1978-2022《肥料汞、砷、镉、铅、铬、镍含量的测定》:即As≤10mg/kg;Cd≤3mg/kg;Pb≤50mg/kg;Cr≤50mg/kg;Hg≤2mg/kg。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1具有有效的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2、符合国家标准GB20287-2006;
3、微生物有效活菌数≥2.0亿/克;
4、登记菌种含有二种或二种以上复合菌,至少有一株是侧孢短芽孢杆菌或解淀粉芽孢杆菌;
5、登记作物含:花生;
6、剂型为颗粒型;
7、包装:2KG/袋;
8、亩用量2/4公斤。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服务机构要求为一个科研或推广机构作为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2026年共使用资金50万元,在5个乡镇共设立攻关区5个,单个攻关区面积集中连片100亩,每个攻关区补助10万元左右。对5个不同地块开展土壤健康与绿色高质高效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探索预防土壤污染、培育健康土壤和降本提质增效的技术体系。资金主要用于农户施肥调查、测土配方、田间试验物耗购置、技术研发等工作,其中单纯技术服务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20%。攻关技术:(1)化肥定额制管理探索。结合土壤监测和田间试验结果,根据花生需肥规律,制定不同土壤类型及种植模式下的花生化肥施用定额标准,明确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的适宜施用量。(2)“三新” 集成配套模式推广。以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施用新机具为核心,集成推广种肥同播、侧深施等施肥技术和缓控释肥料、水溶肥等新型肥料,以及水肥一体化设备、精准施肥机具等,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协同应用。(3)土壤改良技术创新。针对土壤酸化、土传病害、土壤安全利用等制约花生产量和质量的问题,研发推广有机无机复配改良剂、微生物菌剂等产品,探索有机肥、微生物肥多元替代部分化肥的模式,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和微生物活性。通过精心筛选与凝练,提炼出基于大数据支持下的健康土壤促进花生绿色优质高产科技创新成果,为开展区域示范奠定基础。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003包:投标人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应的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证、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肥料销售”。004包:投标人为科研或推广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3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5)本项目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
联系方式:0429-586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邮箱地址:lnzwzb@126.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话:0429-6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