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地烘干数字化能力提升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粮食产地烘干数字化能力提升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粮食产地烘干数字化能力提升建设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粮食产地烘干数字化能力提升建设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一次性购置并安装粮食产地烘干数字化管理所需的全部前端感知硬件设备,建设范围覆盖上海市约***个粮食产地烘干中心及烘干点。
合同履约期限:****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设备运送、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仅采购中、小、微型企业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zfcg.sh.gov.***/瞿溪路***号*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zfcg.sh.gov.***/瞿溪路***号*楼健生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沽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瞿溪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逸伦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