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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2026010

项目名称: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工程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设计成果提交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获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2、设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灌溉排涝)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新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6个月内至少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12:00:00,下午12:00:00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方式:18740651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0915-818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林苍

电话:18309152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9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石泉县饶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石泉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石泉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5: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林苍
项目联系电话18309152600
采购单位石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40651015
代理机构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18589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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