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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6-01-08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2-00116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9600
最高限价(元):12096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2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季度完成服务,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

一、服务范围

本次采购的保安服务工作范围包括:负责院区内各区域治安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巡查,医疗秩序维护,保安服务,疫情防控,防暴,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门卫管理等,并能根据医院需要随时提供相应的保安服务。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维护采购人的利益,保障采购人的各项安全。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总数为18人。

需要人数18人。(月休息4天,重大节假日及活动由医院统筹安排)。采取岗位责任制,如临时有人员变动,须严格保证岗位数量和在岗时长。

采购人可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人员岗位配比。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保安增减数量,根据服务费单价计算增减数量产生的费用。

2.保安队长1人

(1)拟派保安队长,男性,年龄为20周岁-55周岁。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拟派保安员17人,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年龄50周岁以下人员比例不少于20%,具有《保安员证》(上岗前提供)。

4.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业务技能要求:

(1)保安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

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2)保安员应注重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要求微笑服务、

礼貌用语;服务主动、热情。不准与患者发生争吵,遇到无法解决问题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汇报。

(3)保安员应有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熟悉治安保卫业务,掌握采购人治安保卫工作

的规律。

(4)保安员负责管理区域内的保安维护和治安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及

其他应急处理工作。

(5)保安员应检查服务区域内各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确保各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1.安检工作

(1)工作内容

安检设施设备(安检门、X光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由采购人提供,安检人员通过

安检设施设备对进入管控区域的人员及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违禁品。对可疑物品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上报并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2)工作标准

安检人员需快速完成单人安检流程,避免造成人员拥堵。发现违禁物品需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应急预案处理,记录完整、准确。

2.安全保卫工作

(1)工作内容

在责任区域设置固定岗哨,对重点部位(门诊、急诊、放射科、院办、医患办等)进行守护,防止盗窃、破坏等事件发生。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协助采购人维护车场秩序,听从采购人现场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处理紧急应急情况。对责任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工作标准

不得脱岗、漏岗,执勤期间保持工作认真,精神饱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巡逻工作

(1)工作内容

定时巡逻: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时巡查,包括建筑物周边、公共区域等。

不定时巡逻: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敏感时段进行不定时巡查,提高巡逻的随机性和威慑力。

巡逻记录:对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处理。

(2)工作标准

巡逻路线须覆盖全部重点管理区域。巡逻人员需携带通讯设备和必要的安保器械,确保随时保持联系和应对突发情况。巡逻记录需在巡逻结束后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1)工作内容

在大型活动(院庆、大型会议、义诊活动等)举办前,制定大型活动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设置安检通道、隔离设施、应急疏散标识等。在活动期间,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人流、车流,防止拥挤踩踏、盗窃等事件发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活动结束后,引导人员有序离场,检查现场是否遗留安全隐患,清理现场安保设施和物品。

(2)工作标准

活动现场秩序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

5.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工作内容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水、电、火灾、人员意外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情况、其他伤害事故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应急方案。发生火灾时负责物资保障转运、现场秩序维护、警戒带设置,疏散引导等工作,并听从现场指挥随时调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安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2)工作标准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需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内容完整。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派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采购人提出的保安服务要求,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采购人的指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采购人对不合格项目的警告、整改要求。

2.中标人指派一名专人(保安队长)负责保安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协调采购人处理保安服务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采购人进行保安服务费的核算、报表、支付等工作。

3.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的合法手续,签订正规劳动/劳务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并购买必要的各类社会保险,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当保安员人身和财产等权益受损时,中标人负责全权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人员如在合同期内出现劳动争议,由中标人依法负责解决。

4.中标人负责所派工作人员的全面管理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向采购人提供每一位人员的详细用工信息及劳务合同复印件。严格执行定岗定编,保证人员在岗人数,不得指派现场人员到其他现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项目管理人员。

5.中标人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监督和管理,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考核合格,无违法犯罪前科或记录,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项培训与考核(业务技能培训与考核、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职业素养培训与考核、防暴培训与考核),保证在岗人员全部参与培训,且考核合格。

6.中标人应有科学合理的整体服务方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安检应对措施方案、培训方案、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及日常巡逻检查方案、保安管理制度方案、内部质量监管及服务承诺方案、大型活动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沟通与反馈方案、人员流动的应对方案等相关方案。

7.中标人应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各项权益,落实福利制度。同时需提供保安队日常管理所需的设备器材,其中包括统一的保安制服、鞋帽(四季)、皮带、对讲机等。

8.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得泄露在医院内得知的信息及情况。关于患者的病情不讨论、不猜疑、不传言。对医院及工作的事情不评价或传言。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受理任何大众传媒的取材工作。

9.极端天气及突发事件发生(如雪灾、暴雨、水灾、火灾、疫情等)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人员,做好应对措施,确保环境满足安全规范要求,并配合做好大型活动、上级检查期间的服务保障。

10.保管服务相关档案资料,不得丢失;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资料原件。

11.中标人工作人员应避免与来院就诊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生纠纷,如发生纠纷,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有保安员出现监守自盗、恶意破坏等行为,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针对所受损失对中标人进行追偿。

12.中标人人员在采购人现场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期间发生任何人为伤害、意外伤害时均由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处理。

13.本项目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包括: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各类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培训、交通费、税金、服装费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中区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南二路42号
联系方式:024-8778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翀
电话:024-22896687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中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辽中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6: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预算金额¥120.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翀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87
采购单位辽中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南二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786500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附件:
附件1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JH25-210122-00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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