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监理招标公告
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A020042-202507-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517
3、项目名称: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74(万元)
6、最高限价:8.74(万元)
7、采购需求:
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位于鸣凤镇凤吟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2m,设计速度V=30km,全长约448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10年。桩号K0+170处横跨一沟渠,设计采用2-3.0*2.8m箱涵;(六期)位于鸣凤镇鸣凤山路、山泉路等道路雨水管网、雨水口、检查井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箱涵;具体以发包人实施要求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的18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3 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材料且从业年龄和执业资格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若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经建设单位同意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6.5 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6.6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6.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6.9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 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1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 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 4 号
联系方式:15171909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 10 号
联系方式:0717—3773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芸芸
电话:0717—3773515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监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9: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08:00 |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
| 预算金额 | ¥8.7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向芸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3773515 |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 4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719093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 10 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7—3773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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