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的2025年-2027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年-****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年-****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房屋租赁,为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并且为了避免对采购人原有业务造成影响,本次采购的租赁场所要求在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附近最优。且要求交通便利、办公室的空间布局合理,满足办公及接待的不同人员的需求。包括开放式工作区、独立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等,确保员工有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租金不高于***元/平/年。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以保障办公环境的安全,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采购人上述基本实际需求情况,经采购人市场调研,目前符合采购人租赁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配套设施等要求的,仅产权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绍兴市曲屯路***号人力社保大楼部分区域符合。因本项目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委托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ZJTY****-A-***、ZJTY****-A-***(*)),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仅有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主楼**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肖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号人社综合大楼**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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