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集约送达服务”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集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采购人提供一站式集约送达服务,送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送达、电话送达、短信通知、来院领取、线下邮寄送达、外出送达等方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2004]241号的规定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办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2004]526号文件的通知,此项服务属于特定服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中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有关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4-04至2026-04-13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5号
联系电话:许老师,1888790999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省财政厅4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95609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
联系电话:0879-3013333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集约送达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云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3日 16:51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发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9-3013333 | ||
| 采购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老师,1888790999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9-30133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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