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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时医疗病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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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医疗病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临时医疗病房租赁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临时医疗病房租赁项目,本项目共分*个包。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切实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拟实施“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房楼改造工程)。项目需对现病房楼进行全面封闭施工。为确保患者诊疗服务,切实保障现有病房楼内住院患者的医疗安全与合法权益,我中心拟临时租赁房屋用于设立精神疾病治疗病房,过渡安置在院患者。由于本次需转移的患者均为精神障碍患者,其转移过程对距离合理性要求极高,过长距离转运易引发患者应激反应、脱管等安全风险。为实现患者有序搬迁、妥善安置及医疗服务的连续性,结合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及项目推进的紧迫性,经前期调研论证,淄博舜天昆仑医院地理位置邻近,可实现患者短距离、安全有序转运,最大限度降低转移风险,保障患者就医便利性,并且其现有病房区域在建设标准、功能布局上已具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基础,无需进行大规模结构性改造,仅需简单优化调整即可满足我中心临时病房使用要求,能快速完成布置并投入使用,满足患者在过渡期间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及日常管理需要。若选择其他非医疗用途房屋,需投入高额改造费用且改造周期长,无法匹配我院项目施工进度,将导 致 患者安置延误,影响医疗服务连续性。该采购项目符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 致 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临时医疗病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淄博舜天昆仑医院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淄博舜天昆仑医院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 人:任相杰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 人:王玫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号颐和大厦B座****室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联系 人:沈延富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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