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分类:单一来源公告和公示
所属地区:栾川县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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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信息 | ||||||||||||||||
| 1.项目名称: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 |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我单位计划实施的《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旨在通过高水平的内容策划、视频制作与权威媒体传播,提升栾川县“金顶对话”品牌的影响力与美誉度,围绕“金顶对话”主题,策划、拍摄并制作3期高质量视频内容,并依托国家顶级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矩阵式传播,深度宣传栾川县在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成果与亮点。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元 |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本项目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理由如下:服务提供的唯一性: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全球推广中心和传媒资源聚合服务平台,受权代表新华社向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及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服务,负责整合海内外传媒资源为用户提供综合服务,协调驻外分社新闻信息推广工作。本项目核心传播资源,如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CNC等,均为新华社独家拥有的国家级媒体平台,其发布资质和渠道具有法定唯一性,其他任何社会机构均无法提供。平台资源的不可替代性:本项目要求的“在新华社客户端河南频道开设专题并首屏展示”以及“在‘千城胜景’等新华社重点栏目进行推介”等关键服务,高度依赖于新华社的内容生产、发布和运营体系。这些核心平台资源和栏目位置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与权威性,是确保本项目传播高度和影响力的根本保障,无法通过公开招标等其他采购方式获取。品牌权威性与传播效果的保障: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选择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施本项目,能够确保宣传内容在最高级别的权威平台发布,极大提升栾川县城市品牌的说服力与影响力,这是其他商业或地方媒体无法替代的核心价值。综上所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本项目所需核心媒体资源的唯一授权运营单位,其服务提供具有不可替代的独占性。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权威传播效果,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担本项目。 |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1.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
|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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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期限 | ||||||||||||||||
| 2025年10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 2025年10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 |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 本次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河南洛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地址:栾川县文化艺术中心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6812344 |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 名称:栾川县财政局 | ||||||||||||||||
|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耕莘街道兴华西路 | ||||||||||||||||
| 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科 | ||||||||||||||||
| 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河南洛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B座1113 | ||||||||||||||||
| 联系人:齐女士 | ||||||||||||||||
| 联系方式:18638878032 |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栾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8:14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齐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38878032 | ||
| 采购单位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68123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洛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B座111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3887803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扫描件_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 ||
| 附件2 | 扫描件_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pdf | ||
| 附件3 | 扫描件_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pdf | ||
| 附件4 | 扫描件_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3).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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