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网 - 致力为大家分类汇总招标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单一来源公告 > 营口市自贸区与《辽宁日报》外宣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营口市自贸区与《辽宁日报》外宣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信息中***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请先【登录】或【注册】升级会员后查看
营口市自贸区与《辽宁日报》外宣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营口市自贸区与《辽宁日报》外宣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营口市自贸区与《辽宁日报》外宣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申请原因: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以下简称“营口片区”)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制度创新、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为核心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进一步扩大营口片区在省内的示范效应,需持续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辽宁日报》作为辽宁省唯一省级党报,具有权威性和广泛覆盖面,此前合作中通过专题报道、专版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了营口片区在政策创新、产业协同及国际招商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延续合作是巩固既有成果、深化对外宣传的必要举措。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项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说明:(*)参照辽财采[****]***号文件《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项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阎海、周婷婷、俞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我们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Copyright @ 2023 - 2025 Zhaobiao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招标信息网 豫ICP备20230129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