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融媒体中心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
标的名称:***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技术运维云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业务平台和掌上永康app提供网站采编、纸媒采编、智慧资源服务、流量存储、客户端安防、技术服务、安卓手机离线推送服务、短信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融媒体技术平台须采用省级技术平台,***作为浙江省区县级融媒体中心,从****年一直依托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天目蓝云”技术平台。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稳定、业务无缝升级和平台使用的延续性,结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当前浙江省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只有唯一的“天目蓝云”,建议本项目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海青路***号世环创新中心B座*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陈立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广电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徐亮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号***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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