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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1728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洛阳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通告》的规定,要求洛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是洛阳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洛阳市环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2.地址:孟津县朝阳镇向阳村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郭敏洛阳市中医院副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吕军洛阳市中心医院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朱新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2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洛宁县康复路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26618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4号楼16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98891089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宁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洛宁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7:11
预算金额¥317.2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98891089
采购单位洛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洛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9-6626618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4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98891089
附件:
附件1论证会签到表.jpg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3.jpg
附件3专家论证意见2.jpg
附件4专家论证意见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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