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五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五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五标段,本项目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单年预算:600000.00元/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6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设备零配件是卡尔蔡司公司独家生产,全球的售后服务也是由原厂卡尔蔡司公司唯一提供。 二、全飞秒激光系统是眼科视光手术主要设备,对手术精准性和患者安全有非常高要求,设备精密度高,需专用维修工具,同时维修更换备件必须从设备制造商处取得,确保设备整个寿命周期内安全运行及各项指标参数处于正常状态。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授权供应商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维保。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5920430、59202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98268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凌月、任媛媛、王嵘嵘、张瑜、杨万宇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1号楼国际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951-5661717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十五标段--论证意见.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06-10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五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11:47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薛凌月、任媛媛、王嵘嵘、张瑜、杨万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661717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920430、59202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一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1号楼国际大厦1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566171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十五标段--论证意见.pd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