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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卫视标清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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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标清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湖北卫视标清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转发器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是通过中星*E卫星**A转发器中*.* MHz的带宽容量为采购人提供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传输服务。供应商应对卫星进行每天**小时监控,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安全播出要求配备监测、记录、通信等手段,确保卫星及转发器的有效运行,为采购人提供安全的传输服务。供应商应于每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供月度工作报告。对于其他卫星、卫星系统其他用户及不明干扰等原因对采购人传输造成的影响,供应商应尽快确定干扰原因,采取措施消除干扰,恢复采购人传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星系列卫星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定的广播电视专用卫星,能够充分满足国家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安全要求。该系列卫星具备极强的抗击非法信号干扰能力,作为国内卫视主流播出平台,在播出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中星系列卫星隶属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卫通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是可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重要保障力量。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编制《广播电视卫星应用总体规划(****-****)》中明确指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中星*C、*D、*B*E卫星是专门用于各省级卫视节目传输的指定卫星,该项目的相关服务始终依托中星*E卫星转发器开展传输覆盖,该司是提供该系列卫星转发器运营租赁、测控维护的唯一单位。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景老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添、唐瑞、丁向前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