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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化电视平台播出文旅宣传广告单一来源方式论证意见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在数字化电视平台播出文旅宣传广告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根据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的视频资料或者市局网站和公众号上资料在有线电视机顶盒上制作鹤壁文旅专栏节目。(2)依托河南中广智媒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媒体优势,在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鹤壁)的机顶盒换台广告位和轮播频道宣传鹤壁·诗经故乡等广告。注:制作形式为图片、文字或者视频。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2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通过河南中广智媒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进行文旅宣传。河南中广智媒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是鹤壁市唯一一家具有有线电视机顶盒插播广告的公司,在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鹤壁)的机顶盒换台广告位和轮播频道宣传鹤壁·诗经故乡等广告只能由该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中广智媒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2.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华山路市广播电视局机房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李莺歌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吴新功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静涛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10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递交至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16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2-336861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92-33145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拓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北街道丰泽园一期1#楼从北向南3#、4#商铺
联系人:齐艳兵
联系方式:15039261888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在数字化电视平台播出文旅宣传广告
品目

采购单位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鹤壁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7:14
预算金额¥8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艳兵
项目联系电话15039261888
采购单位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92-336861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拓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北街道丰泽园一期1#楼从北向南3#、4#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9261888
附件:
附件1论证专家签到表.pdf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3.pdf
附件3专家论证意见2.pdf
附件4专家论证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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