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贵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贵铭***
代理机构地址: 安顺市黄果树大街印象财富中心A座****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开展前期工作及规划培训;开展“十四五”规划总结;编制安顺市消防事业规划。涵盖编制过程中调查研究、文本编制、衔接平衡、技术论证、意见征求、专家咨询、成果审查、验收报批等工作内容,按时提交相应专题成果,承担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规划编制服务的总体协调工作。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YM-*******
*、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服务范围:开展前期工作及规划培训;开展“十四五”规划总结;编制安顺市消防事业规划。涵盖编制过程中调查研究、文本编制、衔接平衡、技术论证、意见征求、专家咨询、成果审查、验收报批等工作内容,按时提交相应专题成果,承担安顺市“十五五”消防事业规划编制服务的总体协调工作。
*、服务期限:须在****年*月**日前提供规划框架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初步征求编制意见,*月—*月,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初稿,*月—*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月—*月,将经评审论证并报市政府专题研究或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的专项规划文本,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月底前交付正式成果文件,配合做好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省行业规划衔接。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购买比选文件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印象财富中心A座****号,比选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会议室。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未产生税费的出具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或税务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上①至⑨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逾时均不受理。
**、投标保证金情况
注:根据《安市财采〔****〕**号》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免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的书面答复,对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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