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废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预算金额:******元
八、废标理由:
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采购需求中第**项产品、第**项产品所要求具备“GPS功能”的产品属于美国生产的产品而非国产产品,且采购人前期并未向省财政厅做进口产品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此一致认可,认为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采购需求存在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须停止评标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项目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蔡成海 孔燕芳 申大鹏郑翔宇王保平(采购单位代表)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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