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平明镇专职消防站项目1#楼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平明镇专职消防站项目1#楼施工项目JSZC-320722-ZHHB-C2025-000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ZHHB-C2025-0009
项目名称:新建平明镇专职消防站项目1#楼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951941.99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新建平明镇专职消防站项目1#楼施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0-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不见面开标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驻地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13815697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人民家园1号楼3单元901室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826130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18261308150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平明镇专职消防站项目1#楼施工项目 | ||
| 品目 | 办公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行政区域 | 东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9:1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海不见面开标六室 | ||
| 预算金额 | ¥395.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61308150 | ||
| 采购单位 | 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驻地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56976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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