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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1]MEI[CS]2026001、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MEI[CS]2026001

项目名称: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1,563.00元

采购包1(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1,56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901,563.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B03030000-拆除工程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1(项)对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未批已填图斑区域内按 “从上到下、先非承重后承重” 原则安全拆除,将建筑垃圾按运距清运至指定场所,在规定工期内文明施工,确保拆除彻底、场地平整、无垃圾残留,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并通过自检、初验、终验,验收。1,901,563.00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经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有效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备案)证》,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由于本项目跨年度,对于未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相关事宜明确如下: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具体指经审计的 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若磋商文件里关于 “财务状况报告” 的阐述与本要求不相符,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232026-01-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02-0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社局2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镇镇直路6号

联系方式:1895943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0593-6168188 19805938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电话:0593-6168188 1980593826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
品目

采购单位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霞浦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90.156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6168188 19805938262
采购单位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镇镇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94399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6168188 19805938262
附件:
附件1长春镇未批已填图斑拆除项目-武曲村、传胪村、文岐村、埕坞村([350921]MEI[CS]202600120260121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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