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H202604
项目名称: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振旬路2号院金世纪喜悦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振旬路2号院金世纪喜悦酒店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须知: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或发送至邮箱(1573132992@qq.com)进行报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棕溪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
联系方式:1919153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联系方式:17349392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349392975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棕溪镇杨河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财政局棕溪财政所 | ||
| 行政区域 | 旬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11:2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振旬路2号院金世纪喜悦酒店一楼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49392975 | ||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财政局棕溪财政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棕溪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915338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493929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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