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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5-067

项目名称: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工程价款调整、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材料及设备询价、初步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出具工程结决审核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服务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标项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磋商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予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 CA 服务热线 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

联系方式:0903-6870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富士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永安社区塔乃依南路118号嘉华名城写字楼8楼

联系方式:0903-2062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903-2062602

附件信息: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市城南智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1日 18: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玫瑰大道西丹广场季枫酒店旁边上三楼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03-2062602
采购单位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687050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富士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永安社区塔乃依南路118号嘉华名城写字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20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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