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镇苇池村2025年“千万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阳春镇苇池村****年“千*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ZJZS****-****.*B*
项目名称:阳春镇苇池村****年“千*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阳春镇苇池村****年“千*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阳春镇苇池村****年“千*工程”示范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creditchina.gov.***),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ccgp.gov.***),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shaanxi.gov.***)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shaanxi.gov.***)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
地址:汉中市南郑县阳春镇安坎村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临街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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