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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9-29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79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6100
最高限价(元):8161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65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建筑面积约9893.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118.5平方米,体育馆、食堂约4635.06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139.64平方米。新建操场、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及配套新建围墙和收发室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

★2.采购内容和任务:

概念性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实施中全过程设计变更等服务工作。

★3.设计阶段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

(1)与需求方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需求方提出本项目的实施计划;

(2)完成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协助需求方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4)协助需求方完成报批工作。

初步设计

(1)完成初步设计;

(2)协助需求方完成报批工作;

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需求方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需求方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需求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需求方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专家评审

(1)设计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需求方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需求方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驻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服务。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具体操作供应商可查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有关文件、通知及拨打首页技术支持、业务咨询电话。如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84号
联系方式:024-23465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24667
邮箱地址:syzbzx5@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809842366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1.6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09842366
采购单位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465402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24667
附件:
附件1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实验学校陵北校区新建体育馆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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