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大沙河镇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丰县大沙河镇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JSZC-320321-XZKS-C2025-000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XZKS-C2025-0005
项目名称:丰县大沙河镇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97921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39792.12元
采购需求:
丰县大沙河镇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箱涵、过路涵、管涵、桥涵拆建及维修等25座桥涵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30)前。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18852157319
地址: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9栋215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90e0b5a-5936-4460-a8cd-995eafc412e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大沙河镇驻地
联系人:费全贞
联系电话:15852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匡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9栋215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8852157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辉
电话:18852157319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丰县大沙河镇耕地保护补偿奖励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行政区域 | 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10:2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三开标室(丰县) | ||
| 预算金额 | ¥123.979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2157319 | ||
| 采购单位 | 丰县大沙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沙河镇驻地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522828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徐州匡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9栋2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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