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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G-251012

项目名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65,5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265,544.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院史馆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1,276,244.00-
1-2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动画包装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58,300.00-
1-3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触摸互动应用系统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800.00-
1-4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体感互动翻阅系统1(项)详见采购文件102,000.00-
1-5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制作及滑轨屏控制系统开发1(项)详见采购文件148,700.00-
1-6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制作及双屏联动触摸互动系统开发1(项)详见采购文件220,400.00-
1-7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动画包装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40,200.00-
1-8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动画包装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39,100.00-
1-9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触摸互动应用系统开发1(项)详见采购文件115,000.00-
1-10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动画包装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39,100.00-
1-11音像制作服务数字影片动画包装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25,800.00-
1-1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中央控制系统软件开发1(项)详见采购文件79,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有效期内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其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1:如因社保机构已给予减免的,请说明实际情况。注2:电子证书:如供应商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3: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调级: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必要供应商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公告或通知等附在响应文件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9日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辖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开标大厅政采不见面开标大厅-2工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2号

联系方式:0476-836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联系方式:0476-8833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超

电话:0476-8833970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8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9: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226.554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476-8833970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76-8369383
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6-8833970
附件:
附件1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NMGZC-C-G-25101220251208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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