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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04
项目概况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75079
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0000
最高限价(元):7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随案生成及审判事务辅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26206677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永胜里3段6号
联系方式:299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联系方式:0417-2861666
邮箱地址:lnhrc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阳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57576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417-2861666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审批事务辅助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6: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7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7-2861666
采购单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永胜里3段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99101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西楼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286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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