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YJ2025-003
项目名称: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9,710.6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9,710.63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试运行,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响应承诺函”,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82035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逸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一座19层A号
联系方式:17728723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俊旭
电话:17728723374
清远市逸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清远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7:1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预算金额 | ¥340.97106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俊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28723374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8203530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逸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一座19层A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28723374 | ||
| 附件: | |||
| 附件1 | 浸潭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磋商文件(2025092602).zip | ||
| 附件2 | 代理协议.pdf | ||
| 附件3 | 资格承诺函.docx | ||
| 附件4 | 清单和图纸.ra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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