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025年小型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一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025年小型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525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025年小型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54312
最高限价(元):1111677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5431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025年小型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的溪坑清理,挡墙修复,护脚修复,护底修复及其他零星修复等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3.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本项目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7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3.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3.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77899
质疑联系人:钟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8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明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95925、13738432451
质疑联系人:张月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959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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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025年小型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海曙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14:5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125.431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8395925、13738432451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84778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8395925、137384324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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