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路、青年路、黄堡、王益、王家河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七一路、青年路、黄堡、王益、王家河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2025-022.1B1
项目名称:七一路、青年路、黄堡、王益、王家河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8,125.9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七一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七一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柳堤路13号
联系方式:0919-216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丹阳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919-319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豫英
电话:0919-3197218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七一路、青年路、黄堡、王益、王家河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 ||
| 行政区域 | 王益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17:4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96.81259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豫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9-3197218 | ||
| 采购单位 | 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川市王益区柳堤路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9-21668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川市新区丹阳大厦1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9-319721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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