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CG-AK2025-030
项目名称: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项目编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⑤《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⑦《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⑬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⑧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⑩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至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2、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18829358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联系方式:0915-329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念琴
电话:18291577605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17:0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念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1577605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293589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2915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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